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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店指牛为马,消保委临港分会助力退款
作者:    发布于:2024-03-06    文字:【】【】【

案情简介


消费者李女士今年1月在璜土镇某金器店定制了生肖金手链,因为女儿生肖为马,故定制的是金马手链,3天后李女士前往该金店取手链,并没有仔细查看付完款就回家了。回家后发现该金器越看越像金牛,李女士前往商家想要退货,然而商家销售人员坚持认为是金马,不接受退货,只同意更换同价位其他款式,遂李女士向江阴市消保委临港分会求助,希望帮其维权。


处理过程及结果


临港分会在收到投诉后,迅速联系了消费者了解情况。李女士表示因为金器是定制的,本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并没有仔细查看,就付款将手链拿回了家,但是回家后越看越像金牛,去往多家金店询问,都表示是金牛,李女士还向分会工作人员出示了该金器,确实形似金牛。


分会工作人员又前往该金店实地调查,金店负责人了解情况后,也承认了错误,是手下的员工搞错了,但是因为退货的话该业务员有处罚,才会忽悠顾客是金马,后续会对该员工进行处罚。


最终经调解,商家同意全额退款,双方达成和解。


法规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消费提示


消保委在此提醒,商家在经营过程中要注重诚信,诚信才是立足之本,指牛为马的行为万不可再次发生,这种行为损害的是门店的形象,降低消费者的信任度,对商家后续经营有很大的负面影响,切莫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杀鸡取卵。



来源:长三角消保委联盟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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