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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一金店被曝光!
作者:鲁中晨报    发布于:2023-03-16    文字:【】【】【

维权典型案例

换购黄金被忽悠 消法调解化纠纷


案情简介

消费者王女士在2022年国庆期间看到某超市金店做宣传活动,内容为黄金以旧换新,承诺0工费0损耗。于是,王女士带着自己的旧手镯(约39.28克)去店里,想换一个足金实心的新手镯。到店后,销售人员给她推销一款古法工艺手镯。于是,王女士又贴了3220元,购买了此款手镯。回家后细想,新手镯不仅重量比她的旧手镯轻了2.3克,而且还是空心的,感觉不称心。第二天,她赶紧带着相关票据返回店里,要求店家更换手镯,被拒绝。


处理过程及结果

无棣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接到王女士的投诉后,立即与该商家取得联系并了解情况。经过调查核实,消费者王女士所投诉的情况基本属实。该商家负责人解释此古法工艺的手镯是“新工艺、新材料”制作而成,以件计价。于是,工作人员向该商家负责人耐心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指出商家在此次消费纠纷中的错误,查找其经营行为中的不足,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终,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该商家负责人承诺按照发票上面黄金手镯的价格为消费者王女士更换同等克数的手镯,消费者王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案例评析

此案例中,在消费者不明个中缘由的情况下,经营者以黄金饰品是“新工艺、新材料”为借口,以件计价,让消费者在无形中损失了黄金赖以保值的基础——黄金的重量,导致消费者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条件。”和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合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时,一定要遵循公平原则。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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