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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集团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
作者:    发布于:2022-04-11    文字:【】【】【

[快讯]中国黄金: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CFi.CN讯: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3号)核准,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8,2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67,239,500.0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0,960,500.00元,并于2021年2月2日分别汇入公司开立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账号为326660100100442779)和中信银行北京中粮广场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账号为7112610182600053350)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21]01500001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2日汇入公司开立于兴业银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26660100100442779)及中信银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7112610182600053350)。2021年1月29日,公司与兴业银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来源: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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