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爱迪尔业绩承诺补偿所涉诉讼事项的进展
作者:    发布于:2022-03-24    文字:【】【】【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补偿所涉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所涉诉讼事项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承诺补偿所涉诉讼事由

  2021年7月8日,业绩承诺补偿方王均霞以“自江苏千年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年珠宝”)股权过户完成后,部分股权转让款仍未支付、爱迪尔因自身债务危机导致大量诉讼,致使千年珠宝的融资能力及品牌形象受到严重影响,加之2020年新冠疫情的持续叠加影响,导致千年珠宝2020年度业绩未能达成预期”为由,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起诉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对《利润补偿协议》中关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及“补偿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案号为(2021)苏0104民初10780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www.cninfo.com.cn)《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号)。

  二、业绩承诺补偿所涉诉讼进展

  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收到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一、将《利润补偿协议》第二条第1款“业绩承诺”中的千年珠宝2017年度至2020年度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调减3,500万元;

  二、将《利润补偿协议》第二条第4款“补偿的方式”第(4)项中因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调整为:“应补偿的金额=期末减值额-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因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累积承诺利润数已支付的补偿额-因疫情及甲方经营不善对千年珠宝造成的资产损失。”

  案件受理费216,800元,由爱迪尔公司负担(该费用已由王均霞预交,爱迪尔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给王均霞)。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说明

  1、公司将在上述《民事判决书》所述有效期限内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40 证券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22-019号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重大诉讼案件所处阶段:法院已受理,一审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约17,260.93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重大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尚无法准确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情况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寄出的诉讼材料,获悉龙岩文旅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汇金”或“原告”)与我司(被告一)、苏日明(被告二)、李勇(被告三)、陈茂森(被告四)及中国银行(3.140, -0.01, -0.32%)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龙岩分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21年12月6日在上述法院立案,案号为(2021)闽08民初848号。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案基本情况

  1、案件事实

  2019年10月30日,文旅汇金与公司、中国银行龙岩分行签署了《对公委托贷款合同》,由文旅汇金将其自有资金1.2亿元委托给中国银行龙岩分行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借款期限自2019年10月30日至2021年10月30日止。苏日明为上述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李勇、陈茂森分别为上述借款提供其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做质押担保。随后文旅汇金按相关合同约定分笔向公司发放了1.2亿元委托贷款。后因公司未能如期支付上述贷款本金、部分利息等费用,被文旅汇金诉至上述法院。

  2、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偿还172,609,334. 54元(包括委托贷款本金120,000,000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52,259,334. 54元、律师代理费350,000元);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二对上述第(1)诉请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原告对被告三已质押予原告的其所持的被告一部分股票享有质押权,并有权以该等质押股票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4)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原告对被告四已质押予原告的其所持的部分股票享有质押权,并有权以该等质押股票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5)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一将其持有的江苏千年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7,442.5万元)质押予原告,并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6)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由四被告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2022年3月1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尚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共计20,865.32万元(含前述重大诉讼案件所涉17,260.93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0,879.03万元)的22.96%。其中与29名员工(含在职及离职员工)之间的劳动纠纷涉案金额为3,604.39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结案,尚无法准确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来源:证券时报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1-2012 四川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蜀ICP备140148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