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爱迪尔: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26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收到关注函后,公司及时组织人员对关注函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1、你公司收到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具体时间,与你公司问询函回复内容是否相符,你公司对本次行政处罚相关事项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如适用)。
公司回复:公司2021年9月18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所述:截至回函日,江苏千年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年珠宝”)没有接到税局的后续通知要求及情况反馈,公司也未收到相关监管和执法部门的调查结果或处罚决定。
截至本回函日,公司未收到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2年1月28日下午,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向千年珠宝出具的《税务行 政处罚决定书》,因2022年1月29至2022年2月6日均为非交易日,2022年2月7日开市后,公司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信息披露申请,并于2022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对上述问询函回复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江西省两家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是否与你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如是,请具体说明。
公司回复:
(1)公司根据企查查等渠道查询,本次违规涉及到的江西省两家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分别为蓝某60%、邵某40%,易某60%、蓝某40%。经自查,截至本回函日,公司与《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江西省两家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2022年2月10日,公司分别向现任及相关历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发送了自查通知书,要求相关方就“《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江西省两家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是否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进行自查。截至本回函日,公司现任及相关历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的密切家庭成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与上述江西省两家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千年珠宝向两家公司违规开具1.94亿元发票的具体情况,包括而不限于:违规开具1.94亿元发票的主要原因和目的,是否存在真实交易行为,所涉业务是否与千年珠宝主业相关,以及千年珠宝前期的会计处理及处理依据。
公司回复:2019年6月,千年珠宝为了增加业务多样性,增收增利,增加了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及合金制品的设计”,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随后千年珠宝开始开展该业务,该业务由千年珠宝根据需求方(经销商)的要求和技术标准,向具备一定规模实力的企业采购所需原料(黄金、铜等),并委托具备资质的加工厂进行加工,成品经需求方检验合格后从受托加工厂直接发货给下游需求方(经销商),原料供应商和受托加工厂均由需求方指定。上述合金业务与千年珠宝主业的关联性不高,属于新增业务范围。
千年珠宝据实向需求方开具了销售发票,相关款项在当月收讫、付讫。上述业务是真实的,但在送料委托加工及提货过程中存在因手续不完整、管控把关不 严而出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述的异常情况。由于上述江西两家新能源有限公司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导致作为供货单位的千年珠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020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告》,年审会计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会计准则,认定上述合金业务为受托加工业务,以差额法认定收入。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第二节、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4. 在前述问题答复基础上,说明千年珠宝是否存在虚构业务的财务舞弊情形,是否应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测算相关财务数据变化对千年珠宝2017年至2020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影响,以及对上市公司各年度财务数据的影响。
公司回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一条的规定:“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漏或错报。(一)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二)前期财务报告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上述合金业务以差额法认定收入,不属于上述前期差错的范畴,也不存在财务舞弊情形,因此无须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本次处罚,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入2022年度当期损益。
千年珠宝与上述江西两家新能源有限公司发生的合金业务经审计认定的销售收入合计262,803元,占上市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0.014%,占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0.088%;占千年珠宝2017-2020年业绩承诺总额的0.089%,对千年珠宝2017-2020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影响很小。
5. 你公司其他子公司是否存在类似事项,如是,请披露相关情况。
公司回复: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向其他子公司下发了核查通知书,要求各子公司负责人就“是否存在上述类似事项”对相应负责的子公司进行自查并上报反馈结果。截至本回函日,公司其他子公司不存在上述类似事项。
6. 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公司回复:截至本回函日,公司暂未有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特此说明。
来源:中财网
